北京章哥,房地产从业20年,通晓业内门道,我不做所谓的“专家”,只用二十年实战经验帮大家答疑解惑。
事情本来并不复杂,但是不太好处理。当时是奥运之后的某村拆迁,一个宅基地,原主人是已经去世的老爷子,由老三(儿子)居住但没办手续。这其实无所谓,只要其他子女不争抢就正常能办,补偿款+安置房都没问题。
但问题就出在了大哥不同意呗。因为他90年代初考中专脱离了农村户口,在城里上班虽然也赶上了福利分房,但面积非常小,地段儿也不好,所以对宅基地拆迁也是一直有想法的。
老二是女儿,对宅基地倒是没什么想法。因为她嫁的是邻村人,也有拆迁的希望,所以对钱和房子都无所谓。但她是向着大哥的,认为父母留下的产业不能都给了老三。再有一点,前些年老三结婚翻盖房子的时候,她和大哥都是拿了钱的,她出的少但大哥出的多,理应占有份额。
但老三也很无奈,当初不是他不想单独申请宅基地,而是他结婚的时候村里早就不批了,所以只能跟老爹一起住。虽然盖房时哥哥姐姐都出了钱,但大头儿还是自己出的,为此还负债了好几年。
再有一点,老爷子最后三年是卧床瘫痪的,是他们两口子作为主力送走的。而且老爷子去世时,遗产已经在亲戚和村委会见证下分完了,房子写的清清楚楚是归老三所有的。
但大哥和姐姐此时有话说了,房子确实是归你了,谁都不说什么,但宅基地没说归你啊,这才是真正的产业。姐姐嫁人了可以说不要,但大哥从来没说放弃啊。
反正就是这点事儿吧,我们作为拆迁方,他们闹不清楚就没法儿给钱。最可气的就是这老大,也不说具体的钱数,就说宅基地有他的居住权,那安置房里也应该有他的份额。但这是不可能的,毕竟他不是宅基地的实际居住人,而且户口都迁走十多年了。
最后是村干部和亲戚长辈们弄了个和稀泥的方案,说老三有个儿子,虽然没到十八岁,但可以按照成年男丁的标准给两个安置房指标。不过多给的这个指标是要高价购买的,按安置房的两倍计算。当然,虽然是高价的8000多一平,但仍然只是市场价的一半左右,仍然是便宜。
各方约定,这个指标虽然名义上是给老三儿子的,将来办房产证也要办到老三名下。但实际上的归属是老大儿子的,老三儿子相当于代持而已,等房产能过户了由他们自己去办理手续。
这个方案算是皆大欢喜吧,各方都答应了。但到了签字的时候,他们非得让我也作为见证人签字,代表的是拆迁公司。
但其实这跟我们一点儿关系都没有,我管你们怎么分呢,反正我们只出这么多钱。既然没多出钱,那我们见证个P啊?你们虽然多给了安置房的钱,那是给村里和开发公司的,跟我们没关系。
但这帮人都绕不过这脖子来,非得让让我签字。那就签呗,我心里想的是反正也不能盖公章,那我替拆迁公司签的字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,纯属打酱油的起哄。
一晃儿十多年过去了,我早把这事儿忘的干干净净。但今天突然是当年的村干部打来电话,让我作为见证人去帮着调解一下,要不然都快打出狗脑袋了。
事情发生变故是从老三家选房开始的。按理说,老三儿子虽然有两个回迁指标(100平),但应该选两个一居,他和老大儿子一人一个。但是当时村里没规划那么多一居室,所以就只能选了一个两居。
入住时老大就来闹过,毕竟有一半产权应该是他儿子的。但是老三当时口头承诺了,既然是约定了有产权后过户,那现在就让你侄子先住着又能怎样?何况我们可以给钱啊,每个月1500块(当时的拆迁人租房标准),够意思了吧?
于是老大也就没再多说什么,这么多年也就由老三儿子住着,还结了婚生了孩子。眼看着现在房产证办下来了,但老三儿子反悔了,说老家儿的协议他不认账,毕竟他当时还是孩子。而现在他只按照法律规定,房子在谁的名下,产权就是谁的,当年谁签的协议找谁去。
于是就打起来了呗,老大和儿子,老三和儿子,老二带着老公和一堆亲戚也都掺和,当年的村干部+现在的领导闹成了一锅粥。就在打成一团的时候,他们突然想起我这个见证人了,于是来电话,让我也去加入战团。
我tm才不去呢,直接告诉他们我移民阿富汗了,有本事开着坦克来接我,否则就跟我没关系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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